近日,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第十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这是我院继2009年被评为第九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后,再次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学院全体师生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这一主题,推动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我院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标兵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此项荣誉的获得,对我院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学院全体教职员工表示要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我院文明创建及示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