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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光荣称号
发稿:汪中银 发布时间:2011-02-28

日前,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作出决定,表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院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光荣称号。

学院就业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工作,积极奉献,创先争优,真抓实干,出色完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任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固,成效显著。此次表彰是省政府、省教育厅对学院就业工作的充分肯定。(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