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文津校区正德楼1116室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并开展研讨。党委书记王志鹏主持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院长高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
会议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值此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全体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思维,提高宪法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全力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王志鹏简要回顾了我国宪法的历史演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作了准确解读。他指出,一、良法才能善治。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坚定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党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优良品质的集中体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一切法律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办好职业教育要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为依据。学校《章程》也是依据宪法法律精神制定的,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三、要尊崇宪法、信仰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要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坚守宪法法律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行政,自觉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在法治轨道上用权,既善作善为善成,又拒绝“躺平”,反对乱为妄为。
王志鹏强调,宪法宣传周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学校要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谋划好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跟进学,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各部门要培根固基推动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宣传,将宪法作为干部职工专项培训必修课,抓好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把宪法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增强教师的宪法信仰、宪法素养和教学技能,全面提升学生宪法法治意识,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副院长刘育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刘权先后做了专题研讨发言。(文/马和平 审/曾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