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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9年度参加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稿:王要桂 发布时间:2018-08-06

全校学生: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现对2019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由180元/人/年调整为220元/人/年。

特此通知。

附:国家医保局 医保发〔2018〕2号文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预通知》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8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