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买人:
现对我校(转让人)总务处等4部门的废旧资产进行竞价转让,竞买人通过一次性报价,在满足转让人相关转让条件前提下,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受让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让标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下属机械学院、汽车学院、团委、总务处所属报废资产。该批资产主要集中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校园内,有少部分位于学校中校区及南校区。具体详见清单(转让人所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价依据。竞买人根据实物情况进行竞买报价)。
二、转让底价:16167元。
三、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且转让人不向任何受让人提供税务发票。
当转让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3名以上(含3名)竞买人的密封报价后,转让人将由高至低对满足资质要求的竞买人的转让报价进行排序,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报价最高者。竞买人在接到转让人的电话通知后,一日内交付转让款及履约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竞买人履约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中:转让款交付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账号:11011 01021 000 222 135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景春支行 备注:资产处置收入),履约保证金交付芜湖市财政局(账号:110 160 1021 0000 29508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北京路支行 备注:06600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转让人足额收到上述款项后,该名竞买人取得受让资格,否则视同主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人将按转让报价排序,依次通知下一竞买人。
四、转让人于4月16日组织竞买人对废旧资产进行实地勘察,联系人:刘敏(13505537575),集合地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西大门(镜湖区银湖北路62号),集合时间:4月16日9:30整。竞买人未在指定时间出现在集合地点,视为放弃勘察实物。
五、取得受让资格后的受让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转让标的物清运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不得堆放于学校方圆5公里范围内)。否则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不予退还,所交纳的转让款也不予退还。
六、受让人在对报废设备中的“电动单梁式起重机”进行拆除时,应严格按照《超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实施,由该设备拆除而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人负责。且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学校原厂房结构和外观。
七、竞买人资质要求:
1、必须为企业法人。
2、必须具备电子产品处置许可资质。
八、竞买人在填写竞价函(附件1)的同时,请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九、各竞买人请将竞价函(附件1)及相关资料密封递交至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弋江区文津西路203号 联系人:刘敏13505537575)。截止时间4月16日16:00(当竞买人不足3家时,该时间顺延至转让人收到3名竞买人的报价止)。
附件1:竞价函
2、废旧资产清单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