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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稿:江雪 发布时间:2023-11-09

各单位、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及时跟踪服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院办通〔2020〕15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横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修订)》(院办通〔2022〕15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安排,学校现启动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类别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结项。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校级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校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一般项目、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重点项目,原则上本次应完成结项。

3.校级横向项目

项目按计划完成或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二、相关要求

1.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密切相关。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录用通知、清样稿、网络首发等不予认定。论文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外文期刊提供检索报告。

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未按申请书完成目标任务的,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结项不予通过。

2.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纵向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结项后,结余资金1-2年内由项目组继续开展项目后续研究工作;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三、提交结项材料

1.纵向项目

《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1式2份,或《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1式1份,与成果附件一起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项目经费决算页需财务处审核盖章。

到期未能结项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报送纸质结项材料至科研处507办公室,并在科研系统办理结项申请。联系人:江雪 5777663。

2.横向项目

结项材料包括《横向项目结项申请表》、《委托单位验收意见》或委托方验收凭证、经费使用记录(财务处盖章)、有关研究成果等其他材料,纸质材料1式1份报至科研处506办公室,并在科研系统办理结项申请。联系人:李旭光 5777683。

四、科研系统办理结项申请流程

请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办事大厅——教科研一体化平台——个人科研项目——操作栏选择“业务办理”——申请结项,在“结项报告”处将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并提交。

 

附件1.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2.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