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科普中国创作出版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2〕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目标
科普中国创作出版扶持计划以“坚持‘四个面向’、突出科普价值引领、繁荣科普创作、增强科学文化软实力”为基本宗旨,通过支持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出版和潜力科普选题的培育孵化,聚拢一批优质科普团队,推出一批具有一定先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的优秀科普出版项目,面向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青少年好奇心,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二、选题方向
扶持计划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原创科普选题,重点支持的选题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突出科技资源特别是重大科技工程的科普化;二是聚焦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关注民生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科技前沿、食品安全、医疗健康、防灾减灾、绿色环保、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可参考《2022年度科普中国选题指南》)。
三、扶持类别
扶持计划分为出版类和选题类两大类。
(一)出版类
出版类申报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图书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2)持有音像电子出版许可证、音像电子制作许可证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二)选题类
选题类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通过申报、评审,选题类扶持自然科学领域原创科普选题的孵化创作,包括在科普出版物正式出版前对选题进行的论证,对出版物定位、内容和形式的策划,对创作素材的搜集等创作出版筹备期相关工作。选题类不设置经费,数量不超过50项,入选后列入扶持计划选题库,下一周期申报出版类项目时优先考虑,优先参加科普创作人员培训,组织专家对创作过程给予指导。
四、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由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及两院院士推荐申报或联合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4.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申报出版类不超过5个(含联合申报),选题类不超过5个。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六、申报流程
(一)报送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周一)。
请按要求完整填报《科普中国创作出版扶持计划申报书(选题类)》,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A4打印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至科研处507办公室,并将申报书及《科普中国创作出版扶持计划项目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至江雪企业邮箱jiangxue@whit.edu.cn。
(二)组织评审
科普部委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合同签订
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承担单位。
联系人:江雪 577766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协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