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见附件)。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指标待省教育厅下达。后续安排敬请留意科研处通知。联系人:江雪5777663。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