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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结项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稿:江雪 发布时间:2025-11-11

各单位、项目主持人:

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提高项目研究的时效性,及时跟踪服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院办通〔2025〕21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办通〔2025〕20号)、《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通〔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科研项目结项及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结项范围包括2023年及以前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除2023年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结项范围包括2025年及以前的校级一般、2024年及以前的校级重点项目。2025年校级重点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

3.校级横向科研项目

项目按计划完成或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结项手续。

4.校级科研团队

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原则上应结项。2024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二、结项成果要求及后续经费管理

1.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录用通知、清样稿、网络首发等不予认定。结题成果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高水平外文期刊提供检索报告。论文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2.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团队结项后,结余资金1年内可以用于科研活动支出;1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三、提交材料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请于11月2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科研处507办公室。

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附项目明细表和成果),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1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部盖章。

延期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

结项项目提交结项报告一式2份,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后,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服务大厅(http://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选择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结项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后,选择“暂存并下载结项报告”导出系统自动生成的结题报告书。

结项报告的经费决算页需财务处审核盖章,请项目主持人从财务系统打印项目收支明细表(登录财务系统--切换系统“数据查询中心”--财务报表“项目收支明细账”),于11月21日前携项目收支明细表及结项报告至财务处审核盖章。

联系人:江雪5777663。

2.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请于11月2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科研处507办公室。

2025年校级重点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部盖章。

延期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

结项项目提交结项报告1份,项目收支明细表、项目结题成果材料附后,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请于11月21日前携项目收支明细表(财务系统打印)及结项报告至财务处审核盖章。

联系人:江雪5777663。

3.校级横向科研项目

结项材料包括芜湖职业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委托单位验收意见》或委托方验收凭证、经费使用记录(财务处盖章)、《横向科研项目验收成果佐证材料等其他材料,纸质材料1式1份报至科研处506办公室。

联系人:李旭光5777683。

4.校级科研团队

请于11月2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科研处509办公室。

2022年立项的科研团队,验收材料包括《芜湖职业技术大学科研团队验收报告》1式3份,项目收支明细表(参考纵向项目),连同附件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铜版纸封面。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王韬远企业邮箱。

2024年立项的科研团队,请将年度总结报告(无需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骑缝装订,白色铜版纸封面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的PDF文档发送至王韬远企业邮箱。

联系人:王韬远5777673。

四、科研系统办理结项

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办事大厅--教科研一体化平台--个人科研项目--操作栏选“业务办理”--申请结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结项材料。

科研处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