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1.申请人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
2.线上流程申请与备案(学校办事大厅→新建流程→行政管理类中“职务科技成果申请流程”→认真信息填写后提交申请→审批结束);
3.如有委托申请表、联合申报协议需要盖章,申请人在上述流程中将相关材料同步上传,审批结束后前往办公室盖章即可,无需申请其他用印流程;
4.备案完成后,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材料。
注:目前学校申请专利专利权人为“芜湖职业技术大学”,申报时请注意。
二、所需材料:
1.委托申请表(附件1,加盖委托代理公司公章);
2.校外、学生承诺书(附件2,一人一份,不可共用,手写);
3.联合申报协议(附件3,如有,加盖联合申报公章);
4.技术交底书(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使用附件4、外观专利使用附件5和附件6);
5.代理公司服务合同;
6.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材料。
三、系统填报:
1.成果名称:所要申请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名称;
2.所留手机号、邮箱需确保畅通,后续代理问题通过邮箱联系;
3.是否校外联合申报:如有联合校外单位申请成果的情况,需提交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需明确前期费用承担、后期转化后利益分配等情况,原则上两者比例需一致;
4.是否师生联合申报:鼓励教师指导学生申报专利;
5.指定代理机构:老师可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申报或自行申报(发明人自行办理申请事宜,可自主选择代理服务机构);
6. 发明人姓名、权利归属单位名称:按顺序如实填写;
7. 依托项目填写:可至多填写2个科研项目,该专利可作为依托项目的中期、结项、经费支出等系列支撑材料;
8. 如需法人证书等其他材料,请在情况说明中注明。
注:从依托项目报销时应上传实质审查通知书或授权证书,报销额度应严格根据依托项目对应的管理制度及预算。
四、非正常专利申请
1. 定义:单位或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2. 非正常专利申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申请下的定义,一经发现,单位或个人需撤回申请;
3. 常见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包括(教师在申请过程中应杜绝出现!):
① 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② 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③ 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④ 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⑤ 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⑥ 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⑦ 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⑧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